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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經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為規范燃氣經營許可行為,加強燃氣經營許可管理,我廳起草了《河北省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詳細內容如下。
河北省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規范燃氣經營許可行為,加強燃氣經營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應當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經營。
燃氣經營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批準、證件核發以及相關的監督管理等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省燃氣管理部門負責全省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工作。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確定的行政審批部門(以下簡稱“各地行政審批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工作。
第四條 燃氣經營類別共5類:管道燃氣、瓶裝燃氣、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燃氣汽車加氣站(母站、子站)、其他經營類。
從事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經營的,應向省燃氣管理部門申請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管道燃氣、瓶裝燃氣、燃氣汽車加氣站(母站、子站)、其他經營類的,應向當地行政審批部門申請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
各地行政審批部門應當自核發許可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核發情況告知同級燃氣管理部門,由同級燃氣管理部門將核發情況報上級燃氣管理部門、告知下級燃氣管理部門。
第五條 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
燃氣經營區域、經營類別、氣源種類、供應方式和規模、燃氣設施布局和建設時序等應符合依法批準的燃氣發展規劃。
(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
1.應與氣源供應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
2.供應燃氣的成分、熱值和壓力等指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設施
1.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生產、儲氣、輸配、供應、計量、安全保護裝置等設施設備。
2.燃氣設施工程建設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驗收合格并依法備案等。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經營和服務站點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設施設備(含用戶設施)安全巡檢、檢測制度,燃氣質量檢測制度,崗位操作規程,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燃氣安全宣傳制度等。
經營方案主要包括:企業章程、發展規劃、工程建設計劃,用戶發展業務流程、故障報修、投訴處置、質量保障和安全用氣服務制度等。
(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經培訓并經燃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專業培訓考核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人員及數量,應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最低人數應符合以下要求:
1.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未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企業生產、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企業生產和銷售分支機構的負責人以及企業專職安全員等相關管理人員。
3.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是指負責燃氣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事故搶險搶修的操作人員,包括但不僅限于燃氣輸配場站工、液化石油氣庫站工、壓縮天然氣場站工、液化天然氣儲運工、汽車加氣站操作工、燃氣管網工、燃氣用戶檢修工、瓶裝燃氣送氣工。最低人數應滿足: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用戶10萬戶以下的,每2500戶不少于1人;10萬戶以上的,每增加2500戶增加1人。
瓶裝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用戶1000戶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戶以上不到1萬戶的,每800戶1人;1-5萬戶,每增加1萬戶增加10人;5-10萬戶,每增加1萬戶增加8人;10萬戶以上每增加1萬戶增加5人。
燃氣汽車加氣母站不少于8人/座,燃氣汽車加氣子站不少于5人/座,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不少于5人/座,其他經營類不得少于10人。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申請燃氣經營許可的,應提交下列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一)燃氣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工商營業執照;
(三)企業資本結構說明;
(四)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等人員的身份證明和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五)固定經營場所(包括辦公場所、經營和服務站點等)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六)燃氣工程項目規劃、施工許可等批準文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備案文件和特種設備、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等資料;
(七)燃氣氣質檢測報告,與氣源供應企業簽訂的供用氣合同書;
(八)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材料。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除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提供由設區市人民政府、縣(市)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
第七條 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通過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的方式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十個工作日內不能做出許可決定的,經行政審批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理由告知申請人。
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做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向申請人出具《準予許可通知書》,提醒申請人領取燃氣經營許可證或電子證書;做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做出的準予許可決定,應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詢。
公開內容包括:準予許可的燃氣經營企業名稱、許可證編號、注冊登記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類別、經營區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和許可證有效期限等。
第九條 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格式、內容等參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格式的通知》(建城〔2011〕174號)執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編號規則附后。
第十條 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經營企業需要變更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應申請變更燃氣經營許可,其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法定代表人應具有燃氣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第十一條 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經營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應重新申請經營許可。
(一)燃氣經營企業的經營類別、經營區域、供應方式等發生變化的;
(二)燃氣經營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的。
第十二條 燃氣經營企業遺失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應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并申請補辦,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在其官方網站上免費發布遺失公告,并在五個工作日內核實補辦燃氣經營許可證。
燃氣經營許可證表面發生臟污、破損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氣經營許可證內容無法辨識的應申請補辦,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核實補辦燃氣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 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到期申請延續的,應提前90天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一)延續燃氣經營許可有效期申請書;
(二)工商營業執照;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等人員的身份證明和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四)燃氣經營許可證。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可以撤銷已作出的燃氣經營許可:
(一)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二)許可機關工作人員超越法定權限發放燃氣經營許可證書的;
(三)許可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發放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出具《準予許可通知書》的;
(五)燃氣經營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燃氣經營許可的;
(六)燃氣經營者倒賣、抵押、出租、出借、轉讓、涂改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七)依法可以撤銷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應依法辦理燃氣經營許可注銷手續:
(一)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且燃氣經營企業未申請延續的;
(二)燃氣經營企業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
(三)燃氣經營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燃氣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燃氣經營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五)依法應當注銷燃氣經營許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燃氣經營企業申請注銷燃氣經營許可的,應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燃氣經營許可注銷申請書;
(二)燃氣經營企業對原有用戶安置和設施處置等相關方案;
(三)燃氣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與注銷燃氣經營許可證相關的材料。
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受理注銷申請后,經審核依法注銷燃氣經營許可證。
第十七條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級燃氣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對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的燃氣經營企業開展年度監督檢查工作,強化事后監管。燃氣經營企業應向燃氣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企業年度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的出資比例、股權結構等重大事項發生變化得,應在事項變化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應主動報告并提供相關材料,由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記載在燃氣經營許可證副本中。
第十八條 企業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一)企業章程和企業資本結構及其變化情況;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等變更和培訓情況;
(三)企業建設改造燃氣設施具體情況;
(四)企業運行情況,包括供應規模、用戶發展、制度建立、巡檢巡護、入戶安檢、搶險搶修、應急演練等;
(五)企業服務情況,包括服務窗口設立、問題投訴、報修處置、用氣報裝服務等情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第十九條 各地行政審批部門要會同燃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經營、違規經營、超范圍經營的燃氣企業依法實施吊銷、注銷、撤銷經營許可證等懲戒措施。
第二十條 各地行政審批部門應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建立本行政區域燃氣經營許可管理信息系統,內容包括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變更、撤回、撤銷、注銷、吊銷等。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強化部門聯動、區域聯動,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本《辦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燃氣經營許可證》編號規則
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以及住建部《關于印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格式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為規范燃氣經營許可證編號事宜,制定規則如下:
一、具體編制方法
《燃氣經營許可證》編號按照冀+發證年份+地區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編號+縣(市、區)編號+流水號+經營類別代碼確定,具體如下:
(一)編號首位為省級簡稱,河北省簡稱為“冀”;
(二)發證年份:即核發許可證書當年年份,四位數,如發證年份為2020年,則發證年份編號為“2020”;
(三)地區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編號:代表燃氣經營者所在的地區編號,其中從事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經營的使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編號且無縣(市、區)編號。
(四)縣(市、區)編號:代表燃氣經營者所在的縣(市、區)。
(五)流水號:省燃氣管理部門、各地行政審批部門每年度核發的許可證書分別編制流水號,四位數,從0001到9999。
(六)經營類別代碼:管道燃氣類為“G”,燃氣汽車加氣子(母)站為“J”,經營瓶裝燃氣類為“P”,其他經營類為“T”,如經營類別有多項,則按以上順序排列相應字母代碼。
二、地區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編號明細
石家莊市:01,承德市:02,張家口市:03,秦皇島:04,唐山市:05,廊坊市:06,保定市:07,滄州市:08,衡水市:09,邢臺市:10,邯鄲市:11,雄安新區: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1300。
三、縣(市、區)編號明細
石家莊市,市區:01,鹿泉區:02,正定縣:03,井陘縣:04,欒城區:05,辛集市:06,晉州市:07,趙縣:08,高邑縣:09,元氏縣:10,贊皇縣:11,平山縣:12,正定新區:13,靈壽縣:14,行唐縣:15,新樂市:16,無極縣:17,深澤縣:18,藁城區:19,井陘礦區:20,高新區:21,循環化工園區:22。
承德市,雙橋區:01,鷹手營子礦區:02,承德縣:03,興隆縣:04,平泉市:05,灤平縣:06,隆化縣:07,豐寧滿族自治縣:08,寬城滿族自治縣:09,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10,雙灤區:11,高新區:12。
張家口市,中心城區:01,康??h:02,沽源縣:03,張北縣:04,尚義縣:05,崇禮區:06,赤城縣:07,蔚縣:08,陽原縣:09,懷安縣:10,萬全區:11,涿鹿縣:12,懷來縣:13,塞北區:14,宣化區:15,下花園區:16,察北區:17。
秦皇島市,海港區:01,撫寧區:02,盧龍縣:03,青龍縣:04,山海關區:05,北戴河區:06,昌黎縣:07,北戴河新區:08,開發區:09。
唐山市,中心區:01,古冶區:02,豐潤區:03,豐南區:04,海港開發區:05,南堡開發區:06,蘆臺管理區:07,漢沽管理區:08,曹妃甸區:09,遷安市:10,遵化市:11,灤州市:12,灤南縣:13,樂亭縣:14,遷西縣:15,玉田縣:16,國際旅游島:17。
廊坊市,市區:01,三河市:02,霸州市:03,香河縣:04,永清縣:05,固安縣:06,大廠縣:07,文安縣:08,大城縣:09。
保定市,市區:01,涿州市:02,定州市:03,安國市:04,高碑店市:05,白溝新城:06,清苑區:07,滿城區:08,徐水區:09,阜平縣:10,順平縣:11,唐縣:12,望都縣:13,高陽縣:14,定興縣:15,淶源縣:16,易縣:17,曲陽縣:18,博野縣:19,蠡縣:20,淶水縣:21。
滄州市,中心區:01,渤海新區(包括港城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臨港化工園區):02,任丘市:03,河間市:04,泊頭市:05,黃驊市:06,肅寧縣:07,獻縣:08,吳橋縣:09,東光縣:10,滄縣:11,青縣:12,南皮縣:13,孟村回族自治區:14,鹽山縣:15,海興縣:16,開發區:17,高新區:18。
衡水市,市區:01,棗強縣:02,冀州區:03,武強縣:04,饒陽縣:05,武邑縣:06,景縣:07,安平縣:08,阜城縣:09,深州市:10,故城縣:11。
邢臺市,市區:01,邢臺縣:02,任縣:03,南和縣:04,沙河市:05,內丘縣:06,隆堯縣:07,臨城縣:08,柏鄉縣:09,巨鹿縣:10,平鄉縣:11,廣宗縣:12,威縣:13,臨西縣:14,新河縣:15,南宮市:16,開發區:17,清河縣:18,寧晉縣:19。
邯鄲市,市區:01,武安市:02,雞澤縣:03,邱縣:04,永年區:05,曲周縣:06,邯鄲縣:07,肥鄉區:08,館陶縣:09,涉縣:10,廣平縣:11,成安縣:12,魏縣:13,磁縣:14,臨漳縣:15,大名縣:16,峰峰礦區:17。
雄安新區,雄縣:01,容城縣:02,安新縣:03。